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ICP备案手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备案网站为:www.miibeian.gov.cn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ICP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您的公司网站在制作过程中,可以通过我们完成ICP备案。
代备案流程
如果您是首次进行ICP备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填写ICP备案信息表格。(我公司提供标准WORD格式并提供填写指导)
第二步:提交ICP备案信息表单
成功提交备案信息后,我们将备案信息批量提交到工信部备案系统,由工信部进行审核。系统会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工信部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到您提交备案信息时填写的邮箱中。工信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您可随时登录工信部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第三步:备案成功,提交ICP备案号,完成备案
您提交的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您填写备案信息时填写的邮箱中会收到ICP备案号,将备案号放到网站首页,整个流程结束.
备案失败怎么办?
如果您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系统邮件,或30个工作日内收到备案失败通知,请联系我们协助您完成备案。
联系服务商
我们的网站合作客户,您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直线电话来咨询详细情况
主办者自主备案流程
您也可以直接通过ICP备案网站自主进行备案。自主备案流程如下:
主办者自主备案须知
您可以登录www.miibeian.gov.cn查看首页的ICP自主备案操作说明,如链接所示: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quickleader/article/b0-i10521271.html